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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年太原市造价员登记及相关工作的通知
编辑:大正资产评估 查阅次数: 发布日期:2015-11-25 10:38

  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《关于山西省2015年造价员登记及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晋建价协字[2015]4号)文件精神,开展2015年太原市造价员登记及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各单位按照省价协文件要求准备登记资料;

  二、太原市现场报名受理时间:2015年7月29日至31日;

  三、其中:造价员合格人数在5人以上的单位,指派专人携带登记资料前来登记,照片贴在A4纸上,照片下方写上姓名,要求提供汇总表,汇总表及照片不要编号,登记时现场进行编号。

  四、登记地点:太原市金刚堰路22号一层造价协会办公室

  附件:

 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

  关于开展山西省2015年度造价员登记工作的通知

  晋建价协字[2015] 4号

 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、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》精神和《<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>实施细则》规定,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2015年度造价员登记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登记工作

  1、登记范围:

  2012、2013、2014年造价员考试合格(不包括增项考试合格)后没有办理登记,未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。

  2、登记条件:

  (1)取得造价员考试合格证。

  (2)受聘于一个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工程造价咨询、招标代理、工程监理、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。

  (3)无《<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>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不予登记的情形。

  3、登记申报程序:

  (1)登陆“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”(网址:dez.sxjs.gov.cn),选择“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”内的“造价员登记”,进入“登记申请”,填写相关信息并上报后打印《造价员申请登记表》。

  (2)市属单位的报名材料报送属地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审核。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,汇总报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(以下简称“省价协”)。

  (3)中央直属、专业部属、省属单位的报名材料报送省价协审核。

  (4)五人(含五人)以上的单位须指定专人统一办理。

  4、申请登记应提供下列资料:

  (1)造价员申请登记表1份;

  (2)造价员考试合格证1份(进入“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”内的“造价员考试”,在“个人信息管理”内的“打印合格证”打印即可);

  (3)2012、2013年度考试合格的人员需提供2013、2015两个年度造价员网络教育合格证各1份;2014年考试合格的人员需提供2015年度造价员网络教育合格证1份。

  (4)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;

  (5)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  (6)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  5、登记时间:

  (1)网络登记申报时间:2015年7月10日至8月3日;

  (2)省价协现场受理时间:2015年7月21日至8月3日。

  二、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于8月7日前将书面汇总资料及电子文档上报省价协。

  三、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。

 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

  2015年6月16日